聯合國底下有許多的機構與組織協助著它完成各式多元又煩雜的任務。他整體的結構是非常複雜的,若畫出來的話就會看到像下面這般嚇人的圖(圖取自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
幸好的是,就連最嚴苛的指導老師都不會期待著你將所有組織的名稱背下來!但是記得幾個最重要的委員會的資料是每一個代表都應做到的事情;以下將會介紹幾個聯合國中最核心的委員會,希望對你而言有幫助!
GENERAL ASSEMBLY (聯合國大會)
聯合國大會(簡稱GA)是聯合國主要的審議和決策機關。聯合國的193個會員皆在大會中有一席之地,使大會成為聯合國中唯一擁有「國際性代表機構」的頭銜。大會又被分成六個委員會,六個委員會分別討論不同種類的議題,尋求解決議題對各國最有利的方案,最後在大會上進行發表。以下列出大會的六個委員會:
- 第一委員會 GA 1(裁軍及國際安全委員會)關乎國際安全、軍事等
- 第二委員會 GA 2(經濟及金融委員會)關乎國際經濟問題等
- 第三委員會 GA 3(社會、人道及文化委員會)關乎社會即人道等
- 第四委員會 GA 4(特殊政治及非殖民化委員會)關乎殖民政治等,現在比較少用
- 第五委員會 GA 5(行政及預算委員會)負責行政、預算
- 第六委員會 GA 6(法務委員會)關乎國際法等
雖然說每個委員會各自皆有特定的主題,不過像是巴勒斯坦的紛爭和西亞等嚴重問題則會直接在大會上大家一起討論,尋求解決方式。
雖說大會最終通過的決議並非有強制性、各國要不要採納是選擇性的,它的措施—無論是政治方面、教育方面、環境保育方面等—仍影響了世界上好幾百萬個人的生命。
下面是一些經常會在模擬聯合國會議中會看到的組織,他們皆是大會底下的部門:
-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UNDP)
- 側重於:政治民主、貧困的減緩、危機的預防以及復原、能源與環境、HIV/AIDS等
-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
- 側重於:援助世界上的兒童以及母親們的發展等
- 聯合國難民署 (UNHRC)
- 側重於:保護難民、解決世界上難民的問題等
SECURITY COUNCIL (安全理事會)
安全理事會是負責維持世界的和平和安全。它僅有十五個成員國(其中有五個為永久成員:美、中、俄、英、法;另外十個為選舉出來的,會進行輪替)。和大會不一樣的是,聯合國的憲章中明定所有聯合國的成員國都必須遵守安全理事會的決議。安全理事會負責主導判定世界上國與國之間的互動是否有「威脅和平」或者「具侵略性的行動」等行為存在。若被他發現國際間有上述行為,它則會令有糾紛的國家們透過友好的方式以化解紛爭。在某些情況下,安全理事會甚至會使用國際制裁或者派兵等方式維持國際秩序。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就如其名,此理事會是主導自然環境、經濟、社會等的決策的機關,亦是是聯合國中探討世界發展的最大平台。它一共有五十四位成員,這些成員是從大會推舉出來的;每個成員至多可以在此理事會中三年。
下面是一些經常會在模擬聯合國會議中會看到的組織,他們皆是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底下的部門:
-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 (UNESCO)
- 側重於:推廣教育、科學及文化
-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 側重於:通過向各國提供財經援助,促進國家的經濟以及就業(常被用於決議草書中)
- 世界衛生組織(WHO)
- 側重於:關乎健康衛生等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國際法院)
設立在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ICJ),是聯合國六大機構唯一不位於紐約的(若欲了解六大機構是哪幾個,請參考最上面的圖)。國際法院扮演司法的角色,他必須依照國際法的規定來處理某一國家向他國提出的控訴,並且給予雙方建設性的建言。科索沃宣布獨立(2010年)、黑海海洋劃界(2009年)、和柏威夏寺廟(1962年)都是一些國際法院在過去曾處理過的有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