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式議規的最大特色就是會議皆是由高中學生所主導,工作人員都由高中學生所承接。和北美議式規則不同,歐式的會議是沒有正式的獎項的,因此擁有「合作」與「協商」的能力在會場中是很重要的。雖然沒有正式的獎項,不過每個委員會裡一般都會自己設立幾個有趣的獎項(這些獎項又稱之為 “superlatives” )。一般在台灣玩歐式議規的會議都是國際學校所主辦的。歐式會議還有一個很大的特:代表們是在會前將決議草案先完成,然後在會議上何他人溝通、配合,最後再統整出一個完整的決議草案。
點名(Roll Call)
每一議程的開始都會先點名。當你的國家被點到名的時候,要把國家牌高舉並說 “present”
或者 “present and voting”。
- 若代表答覆 “present”:則可以在投票時選 “Yes”, “No”, 或者 “Abstain”
- 若代表答覆 “present and voting”:僅可以在投票時選 “Yes”或者 “No”
開場發言(Opening Speeches)
開場發言通常會在遊說開始之前進行,目的是為了讓代表們在遊說開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其他國家對於此項議題的看法。或許這聽起來挺為不足道的,不過它可是個讓代表們可以在別人身上留下深刻印象的好管道,因此通常大家都會好好的準備自己的開場發言講稿。
- 選擇一個問題當作你的講稿的重點
- 將你的國家對於此議題的政策包含在講稿內
- 長度約1分鐘即可(100~200字)
- 在開頭的地方要說:“Honorable chairs, fellow delegates, and most esteemed guests”
遊說時間(Lobbying)
好好把握這段時間去認識場下的其他代表吧!去跟那些跟你的國家的立場相似的代表聊一聊,並看是否有可能與他們一起寫出一份決議書。通常遊說的時間都挺長的,大概會花掉半天的時間——不過在這段期間內除了找到自己的盟友外還要跟他們一起擬好一份決議書。完成的決議書被送至「審核委員」修改、查核後,才會正式地被批准。
議論(Debate)
- 主要提交者在念出所有執行條款後針對決議書發表一段言論
- 發問時間(Points of Information)
“Is the delegate open to any points of information?”
-no
-any and all
-specific number
- 主要提交者將時間交還至主席/將時間讓渡另外一位代表
- 一直到時間結束前,重複以上的步驟
傳紙條(Note Passing)
傳紙條在模聯中是一件常見的事情。在議論期間是開放傳紙條的,不過進入投票程序的時候將不會被許可。在 THIMUN 議規中,為了確保端莊,代表們所傳的紙條都將會被主席「偵查」。代表們若要傳紙條,將一只手高舉就會有傳信員來協助你傳送你的紙條!不過要記得在紙條上註明收件者跟寄件者!
修訂程序(Amendments)
- 向主席們索取修正單
- 在修正單上寫下條款原始的樣子以及你欲修改成的樣子
- 將單子繳交給主席們
- 回到座位後,將國家牌高舉,將自己加到常設發言人名單上
- 留到自己的時候,上台向大家宣布「這位代表提交了一份修正案」。若主席們不承認你的修正案,你會有兩個選擇:將時間交還至主席或者繼續在台上發言。若你的修正案被主席們承認,你必須在台上介紹你的修正案並且解釋為何要提出此修正
- 在你說明完後,主席們會先問台下是否有其他人要針對此修正案發表意見,亦會問台下對於此修正是否有問題。
- 委員會進入投票程序
問題(Points)
疑問問題(Point of Information)
- 詢問台上講者問題
程序問題(Point of Parliamentary Inquiry)
- 詢問主席程序性的問題
私人權宜問題(Point of Personal Privilege)
- 唯一一個可以打斷講者說話的問題(前提是你聽不到他說話)
秩序問題(Point of Order)
- 若有主席或者代表在程序的執行上有所錯誤,可使用此問題告知主席
*若欲了解更多關於問題的東西,請參考 THIMUN字詞 中文辭典!
動議(Motions)
回到前一個問題(Motion to Move to Previous Question)
- 呼籲整個委員會對於現在在議論的決議書或者修正案進行投票
- 需要有其他代表附和
將問題分佈表決(Motion to Divide the House)
- 建議於投票的結果會因禁止中立而受到影響時使用
- 此動議不大常使用
*若欲了解更多關於問題的動議,請參考 THIMUN字詞 中文辭典!